一个崭新的人民公社成立,如何命名也摆在当时决策者的议事日程。
一开始,出于地处“沙田”而非“民田”的地域因素的考虑,拟取名为“沙洲人民公社”,主要是取“梅沙、黎洲角”的含义。
后来经过反复讨论和征求意见,最后由参加过土改的老同志敲定,取管辖内最大的两条村——洪屋涡和梅沙两村首字命名为“洪梅”(土改时期,该区域曾经使用过“洪梅片”的叫法)。
1981年析道滘公社置洪梅公社,1983年撤社设区,1987年撤区建镇。1996年,面积25平方千米,辖洪屋涡、新庄、梅沙、氹涌、黎洲角、乌沙、金鏊沙、厦汇、尧均9个农村管理区和洪梅居民管理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