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费标准
阳光学院各专业收费标准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我省民办本科高校学历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17〕46号文件要求执行,学费标准如下:
(1)金融类、电子信息类、金融科技、会计学、酒店管理、电子商务、工商管理、商务英语、日语、法学、应用心理学、学前教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土木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等16个专业学费为22000元/年;
(2)机器人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音乐学、美术学、舞蹈学、广播电视编导等7个专业学费为24000元/年。
具体以各省(市、自治区)编制的招生计划本中公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