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设三司使分管各税,盐铁司主管商税、盐、茶、铁、役;度支司主管钱帛、粮科;户部司主管户口、土地、钱谷赋役等。
宋前期,户部的职掌被三司所占,户部成为一个空架子,仅掌管全国各府州郡所进贡的土物与元旦大朝会时陈列于庭及旌表门闾等杂事而已。下设:户部尚书一人,正三品;户部侍郎,一人,正四品下;判尚书省户部事一人,正五品上;另有令史二人。
元丰改制后,罢三司之职归户部左、右曹,户部才掌实权,掌管全国户口、土地、钱谷、赋役之事。下设五司:左曹、右曹、度支司、金部司、仓部司。左曹、右曹或总称户部司。户部额定官额为十三个,即户部尚书一人,从二品,若为担任者资历较浅,则称权户部尚书,有试用的意思,为正三品;侍郎二人,从三品,若担任者资历较浅,则称权户部侍郎;郎中(从六品)、员外郎(正七品)十人(五司每司各二人)。
南宋时,户部侍郎有时只有一人,甚至尚书与侍郎总共只有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