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在房屋建筑方面的执业范围包括:
包括住宅、小型公共建筑等,且建筑面积不超过3万平方米。
涵盖室内外装饰、木工、油漆等方面。
涉及建筑物的基础施工。
包括土方开挖、回填等。
负责建筑物幕墙的设计与施工。
涉及混凝土的预拌和预制构件的制作与安装。
包括古园林建筑的施工与维护。
负责钢结构的制作与安装。
涉及电梯的安装与调试。
包括消防设施的配置与安装。
涉及建筑物防水、防腐、保温层的施工。
负责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安装与使用。
涉及金属门窗的安装与调试。
包括预应力的施工与应用。
涉及建筑物或结构的爆破与拆除工作。
包括智能建筑的设计与施工。
涵盖其他特种专业的施工与技术服务。
此外,二级建造师在房屋建筑领域还可以承担以下规模的工程项目:
单体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
建筑群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
单项工程合同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工程。
28层及以下、单跨跨度36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
高度12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
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这些范围和规模限制确保了二级建造师在房屋建筑领域的工作能够安全、有序地进行,并保证了工程的质量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