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国家生态环境部有以下部门:
1. 办公厅
2.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
3. 综合司
4. 法规与标准司
5. 行政体制与人事司
6. 科技与财务司
7. 自然生态保护司(生物多样性保护办公室、国家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
8. 水生态环境司
9. 海洋生态环境司
10. 大气环境司(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环境管理局)
11. 应对气候变化司
12. 土壤生态环境司
13.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
14. 核设施安全监管司
15. 核电安全监管司
16. 辐射源安全监管司
17.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
18. 生态环境监测司
19. 生态环境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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