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超对接模式:合作社与商家合作,合作社负责提供农副产品,商家负责农副产品的售卖。2、“党支部+合作社”模式:合作社对村内低保户、残疾人口实行精准扶贫,帮助农村贫困人口。3、“企业+合作社+贫困户”新型帮扶模式:贫困户依靠企业、合作社的带动与管理,参与到产业发展当中。4、合作社产业化模式:合作社涉及全部产业链,包括产品的生产、加工等。5、股权模式:合作社成员以资金等方式入股合作社经营的形式。
一、养殖合作社怎么合作模式
1、农超对接模式
合作社与商家合作,合作社为商家提供优质的农副产品,商家负责农副产品的售卖,合作社与商家帮助合作社成员把农副产品卖出去。
2、?党支部+合作社?模式
村民在合作社工作,由普通的农民转型成为产业工人。通过产业的带动,激发贫困群众的生产,同时通过合作社的带领,获得稳步增长的收入。合作社也从传统的?帮钱帮物?的旧模式转化为帮助贫困人口?站起来?,形成了产业脱贫的长效模式,实现精准扶贫。
3、?企业+合作社+贫困户?新型帮扶模式
企业与合作社达成合作,其中,原料和技术由企业负责,合作社及其成员按照企业相关要求进行养殖,由合作社义务饲养和管理,养殖结束后企业回收养殖成果并支付费用,从而使合作社成员获得收入。这一模式,让贫困人口依靠企业的带动、合作社的统一管理、国家的政策支持,参与?到生产活动当中,保证他们获得稳定收入,实现脱贫。
4、合作社产业化模式
合作社不仅涉及到基础的养殖和种植,它还包括全部产业链,例如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等一体化的生产经营模式,实现了产品的标准化、规模化和一体化。
5、股权模式
合作社成员以资金或者土地等作为入股合作社经营的一种形式。
二、经营范围有哪些
1、养殖合作社的业务范围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和种植业、养殖业等第一业务为基础,以合作社成员为主要的服务对象,提供农产品。
2、组织采购,组织类似生产经营者的收购,销售农副产品等。
3、引进新品种、新技术和新型组织形式,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技术培训等。
法律分析
农村养殖合作社申请需要提交材料:
(1)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3)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4)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5)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予以确认的出资清单;
(6)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成员名册和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7)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8)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9)业务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文件。不收任何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二条 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第三十七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第四十九条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