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遗产继承的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的评估。
第二步,申请人需要到当地的公证处进行继承公证,取得公证书。
第三步,申请人到房地产部门进行房屋面积测绘的申请,领取测绘结果,便于产权登记。
第四步,申请人拿着房产证、继承公证书和房屋测绘结果到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申请,填写申请书。
第五步,如果有涉及房产权等的相关法院的手续,或者房屋在测绘后,发现存在违法建设或改建了,也要把规划部门的处理决定书或者报建审核书一并递交。
凡是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合法的继承人在产权人死后可以对房屋进行继承登记。
房屋继承过户所需材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遗嘱继承房产过户要注意什么?
1、继承过户,需要的证件都得带全、房屋所有权证、继承公证书、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继承人申请书。
2、所交税费有:手续费、印花税、测绘费。地产交易中心在办理非交易性房产过户时,最经常接触到的是房产的继承过户。办理继承过户,继承人首先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公证处办理继承权的公证。
3、办理完继承权的公证,就可以带着继承权公证书的原件、继承过户的申请书(房地产交易中心有规范的格式)、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以前购房时候的契税完税证和契税完税贴花、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到房地产中心进行房地产继承的登记了。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1、要房屋评估:要想继承房产就必须先让评估公司对即将过户的房产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产的路段、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房屋的市值价格。
2、要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一定要提供房屋所有权的人的死亡证明书、相应的机关会出示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要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要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房屋继承的注意事项
1、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2、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定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对遗嘱内容有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遗产分割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房地产管理机关根据判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3、接受赠与房产的受赠人,应当持房产所有人的赠与公证书和本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4、有关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涉外和涉港澳台的法律行为,必须办理公证证明,然后由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登记等行政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