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税率分为两种情况:
1、按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
2、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房产税的税率;按房产残值计算,年税率为1.2%;根据房地产租赁的租金收入,税率为12%。从2001年1月1日起,个人按市场价出租用于居住的住宅,可以暂按4%的税率减免房产税。
2.房产税由抵押权人按房产残值缴纳,税率为1.2%,详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
3.分为两种情况:从价税或租金;从价计税,计税依据为财产原值扣除10%-30%后的残值;从租金中征收(即房地产租金),房地产租金收入作为计税依据。从价税10%-30%的具体抵扣范围由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