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学学籍证明的开具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户籍迁移证明材料(如适用);
监护人或学生父母的身份证明;
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文件;
原就读学校的学籍证明和成绩单。
向原就读学校的学籍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转学申请表;
提供上述准备的材料。
原就读学校审核申请,同意后提供学籍表;
监护人或学生持学籍表到转入学校联系;
转入学校根据所提供的学籍信息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发起转学申请。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核准转学申请;
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办理转学业务;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学期将转入、转出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所属市教育行政部门。
转出学校保留纸质转学审批表和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审核通过后,学生可以领取转学证明。
请注意,具体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区和学校而异,建议直接咨询原就读学校或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