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在索赔时,利润的索赔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计算方法。以下是关于二级建造师索赔利润的详细解答:
工程范围的变更,如计划外的工程、大规模的工程变更,和施工条件变化引起的索赔。
文件有缺陷或技术性错误。
业主未能提供现场等引起的索赔。
差异分析法:对比合同约定和实际完成情况,找出工程量、成本、工期的差异,并进行详细分析。
附加成本法:计算由于工程变更、延期等原因导致的直接成本增加,如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等。
损失利润法:在工程延期或变更导致利润受损时,可按照合同约定或行业惯例计算预期利润损失。
对于工程暂停的索赔,由于利润通常是包括在每项实施工程内容的价格之内的,而延长工期并未影响削减某些项目的实施,也未导致利润减少,所以一般监理工程师很难同意在工程暂停的费用索赔中加进利润损失。
利润只有新增工程量才索赔,规费和税金不参与索赔。
确定索赔事项:根据合同条款和实际情况,明确索赔事项。
收集证据:收集与索赔事项相关的合同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变更令、会议纪要等证据。
计算索赔金额:根据差异分析法、附加成本法或损失利润法,计算索赔金额。
撰写索赔报告:将索赔依据、计算过程和结果整理成书面报告。
建议
在实际工程中,二级建造师在提出利润索赔时,应仔细研究合同条款,收集充分的证据,并选择合适的计算方法。同时,应注意与监理工程师进行充分沟通,确保索赔过程合理、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