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继承房产再出售2023新规定如下:
1、继承的房产取得房产证后,可以再次出售交易;
2、继承的房产再出售需要缴纳合同印花税、权证印花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契税,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继承房产再出售的条件如下:
1、继承房屋出售的产权人是单身的,需要开具单身证明,证明房屋产权是过个人,没有其他的产权共有人,自己可以任意出售,不用征求意见。这样也方便购买人检查房屋的产权;
2、继承房屋的产权户主是已婚的情况,应该通过夫妻的另一半的同意方可出售房屋,因为部分继承的房屋也是夫妻共有的财产,遗嘱中没有明确规定有哪一方继承的,就是夫妻关系维系期间的共有房产;
3、继承的房产规定由一方继承的情况下,就算是夫妻关系维系期间,也不用征求另一方的同意出售,但是需要有相关的证明。当然,没有继承的另一方也是没有出售的权利的;
4、房屋需要在产权有效期内出售,在产权快要满期的时候,应该先办理完产权续期在进行买卖。
继承房产过户手续如下:
1、房屋评估: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
2、继承公证:房产继承人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继承公证书(携带证明资料:死亡证明书、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遗嘱);
3、房屋测绘:在办理产权登记之前,房产继承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理房屋面积测绘/转绘手续,并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
4、继承登记:房产继承人应该携带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领取并回执。带资料审核通过后,取得房产证明;
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综上所述,房产继承需要开具继承人证明与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携带相关材料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最后提交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和其他凭证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相关法律规定。继承过户的房产当年可以出售,不受时间限制。房产继承后,再次出售是需要缴税的个人所得税的,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使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通知》第二条
个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使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继承的房产按照继承前的购房时间计算年限。
继承的其他情况
1、房屋产权一半是继承,一半是赠与,再出售时如何计算购房年限?
继承和赠与的份额分开计算,即继承的部分依旧按照继承前的年限计算;而赠与的部分要区分是直系亲属赠与和非直系亲属赠与的情况。直系亲属间的赠与,受赠的部分按照赠与前的日期计算年限,而非直系亲属间的赠与,则需要按照赠与后新产证上的日期计算购房年限。
2、房屋产权一半是继承,一半是买卖,再次交易时如何计算购房年限?
继承部分按照继承前的日期,买卖部分按照买卖时的日期。
继承的房产再出售涉及的税费
继承的房产再出售涉及税费主要有个税、增值税。
如果继承的房产满足“满五唯一”的条件,在出售时是可以免征个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免征个人所得税。
继承的房产再出售税费计征方法如下:
1、个税
(1)不满二年的房产:
提供购房发票办理据实征收:
(成交价÷(1+5%)-上手发票价-可扣除项目)×20%
不提供发票:成交价÷(1+5%)×1%
(2)满二不满五或满五不唯一房产:
提供发票办理据实征收:
(成交价-上手发票价-可扣除项目)×20%
不提供发票:成交价×1%
可扣除项目:今手附加费;上手契税
2、增值税及其附加费
(1)普通住宅(满二年的普通住宅,此税可免征):
成交价÷(1+5%)×5.6%
(2)非普通住宅
不满二年的:成交价÷(1+5%)×5.6%
满二年的:
提供上手发票可差额征收:(成交价-上手发票价)÷(1+5%)×5.6%
不提供发票:成交价÷(1+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