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丢失后办理离婚手续的方法如下:
若夫妻中只有一方的结婚证丢失,双方可携带有效证件及另一方的结婚证,直接前往任一方的原婚姻登记机关或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若双方结婚证均遗失,可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开具婚姻关系证明。登记机关将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协助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需提交结婚证丢失的书面说明,并由登记机关存档。
双方需携带户口簿和身份证,前往原婚姻登记机关或任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一旦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并确认婚姻登记档案无误,将补发结婚证。之后,双方即可继续进行离婚登记手续。
若结婚证不慎丢失,且配偶不愿配合补办,丢失结婚证的一方可携带户口簿和身份证,前往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出具婚姻关系证明。获得证明后,可直接向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建议
尽快补办结婚证:如果双方都丢失了结婚证,建议尽快前往原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证,以便顺利进行离婚登记。
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在补办结婚证或开具婚姻关系证明时,应提供尽可能多的证明材料,如婚礼照片、共同财产证明等,以确保证明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咨询专业律师:在办理离婚手续过程中,如遇到复杂情况或对方不配合,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法律帮助。